1月7日
儋州警方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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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侨基业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坛国信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中侨影联传媒有限公司、中侨长盛影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登记的通告
近期,儋州市公安局环新英湾公安局对中侨长盛影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查,该公司以承诺投资《流浪地球2》、《独行月球》、《长津湖之水门桥》等电影项目可以保本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挽回群众损失,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电影收益权认购协议、银行交易明细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儋州市公安局环新英湾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登记。
2、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案件,请集资参与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实反映案件情况,不信谣、不造谣,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组织、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对散布谣言、非法聚集、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0898—31559743 陈警官
0898—31559755 刘警官
儋州市公安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