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琛科技(证券代码:688659)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司与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威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迎来新进展。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广德市人民法院重审。
据了解,该纠纷源于双方的买卖合同争议。元琛科技最初作为原审原告向东威公司提起诉讼,涉案本诉金额为2023.2641万元,东威公司随后提起反诉,反诉金额为2180.6480万元。此前,广德市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元琛科技因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根据最新收到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5)皖18民终2343号],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广德市人民法院(2025)皖1882民初303号民事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同时,法院决定退回元琛科技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2,964元及东威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5,002元。
公告指出,由于案件将进入重审程序,最终审查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元琛科技表示,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主张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谨慎性原则对相关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具体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本诉金额 | 2023.2641万元 |
| 反诉金额 | 2180.6480万元 |
| 一审法院 | 广德市人民法院 |
| 一审案号 | (2025)皖1882民初303号 |
| 二审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二审案号 | (2025)皖18民终2343号 |
| 二审裁定结果 | 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广德市人民法院重审 |
| 元琛科技二审受理费 | 142,964元(已裁定退回) |
| 东威公司二审受理费 | 65,002元(已裁定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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