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7日丨东诚药业(002675.SZ)公布,子公司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简称“东诚北方”)和烟台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简称“东诚大洋”)收到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公布山东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东诚北方被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37000854,发证日期:2025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东诚大洋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37001805,发证日期:2025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东诚北方的首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东诚大洋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使东诚北方和东诚大洋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