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宁夏国资委
2025年以来,宁夏国资委持续完善业务监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国资监督体制机制,扎实开展了年度监管企业决算审计、区属国有企业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地方国有企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交叉巡察“回头看”及持续深化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深化改革等工作,构建全级次穿透式综合监督稽查,护航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突出谋划布局,不断增强协同联动力。统筹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力量,主动将整治突出问题与纪检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有机结合,共同构建形成政策互通、信息共享、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监督协同工作新格局。建立了“领导包抓、动态调整、限时办结、定期调度和督察督办”5大工作机制,与审计厅共同探索“力量互动,定期联访”“信息互通,项目联督”“事项互融,问题联查”“措施互补,线索联议”“成果互享,制度联防”的“五互五联”协同新模式,实现了监督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突出标本兼治,不断增强发展支撑力。围绕监管重点,组织开展了国有企业11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3户企业重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十个专项行动”“四个专项整治”及区属国有企业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影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突出问题。区属企业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十个专项行动”“四个专项整治”等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构建了穿透式监管平台、国资委阳光采购交易监管平台、司库体系平台,监管触角延伸至企业采购、债务、投资等各个环节。提级巡察、交叉巡察、联动巡察、“一拖二及回头看”四种巡察创新放大叠加效应。出台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区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管理的意见》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出资人监督职能和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突出较真碰硬,不断增强企业内生力。围绕监督检查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入8家区属国有企业所属21户子企业基层一线现场督查抽检,对6户2级子企业开展了两轮交叉巡察及回头看,对五市一基地国资监管部门开展业务指导检查调研。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全面开展内部审计,2025年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审计项目50个,目前已完成审计项目41个,发现问题543个,制度废改立168项,优化工作流程148项。区属企业建立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管理、移交、督办工作机制和实现了台账销号管理,集团层面独立设立内审工作机构、2级子企业设立专职内审监督岗位。区属企业1-11月实现营业收入321.96亿元,增长13.8%;实现利润28.93亿元,增长26.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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