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这4家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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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2:13:58

关于注销4家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规范伊宁市出版物销售行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现依法注销以下4家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伊宁合作区赵元江一沁书店(许可证编号:新出发伊市字第016号),伊宁市金龟子文化用品商行(许可证编号:新出发伊市字第027号),新疆家乡好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一分公司(许可证编号:新出发伊市字第036号),新疆家乡好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二分公司(许可证编号:新出发伊市字第075号)。

被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伊宁市新闻出版局

2026年1月5日

END

来源:伊宁市零距离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凤

审核: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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