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现场参会董事5名,独立董事骆广生先生、杨光亮先生、石柱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骆广生先生于2025年12月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程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程易先生当选后将接任骆广生先生原担任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程易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程易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长庆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马长庆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闵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闵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月23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登于2026年1月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长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长庆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马长庆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马长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马长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5,000股,马长庆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马长庆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应尽职责。公司董事会对马长庆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闵丹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闵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闵丹简历
闵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4至2006年历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06年至2012年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至2015年4月任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5年至2018年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至2023年任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2025年任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闵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闵丹女士已于2015年5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0514-86421039
邮箱:irm@jscq.com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骆广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骆广生先生因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为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及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骆广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骆广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骆广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骆广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骆广生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骆广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骆广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二、变更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程易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程易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程易先生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将变更,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拟对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在程易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董事前,骆广生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程易简历
程易先生,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住权,博士学历。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至2007年任清华大学副教授,2008年至今任清华大学教授。
程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
7、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的事项如下:
■
特别提示:
1、议案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月22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联系电话:0514-86424918;传真:0514-86421039;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人:闵丹 肖刚
4、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1;投票简称:长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9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长青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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