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扬州晨化新材”)于2026年1月6日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4.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18%,此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方案回顾
据了解,扬州晨化新材的股份回购计划始于2025年4月。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5.5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公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原15.50元/股调整为15.30元/股,其他回购方案内容保持不变。
回购进展详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进展如下:
| 项目 | 具体情况 |
|---|---|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 204.65万股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9518% |
| 回购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 |
| 回购股份用途 |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 回购期限 | 2025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 |
公告同时强调,公司在回购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在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期间、决策过程中及依法披露前回购股份,且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价格,也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委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后续计划与风险提示
对于后续回购安排,扬州晨化新材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剩余回购期限内(即2026年5月12日前)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提醒,回购股份事项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回购计划无法按原方案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数据来源: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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