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榆树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原告何某与被告赫某是一对00后夫妻,婚后不久因家务分工等琐事发生争吵。何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速裁中心负责人许永亮受理案件后,并没有急于推进审理流程,而是分别与双方沟通,详细了解两人矛盾的根源和感情基础。
经了解,二人之间没有原则性问题,感情并未破裂,起诉离婚纯属“吵架上头”之举。法官随即向双方送达了《离婚冷静期告知书》,明确了冷静期限,并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他们理性看待婚姻中的摩擦,多为彼此着想。
在冷静期内,法官进行了回访,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何某与赫某解开了心结,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离婚起诉,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得以维系。
随着工作和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婚姻家庭矛盾凸显,离婚案件数量居高不下。速裁程序因快审快结的特点,成为审理简单离婚案件的重要方式。但如何在保障速裁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婚姻家庭稳定,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作出终身后悔的决定,成为该院速裁团队思考的重要课题。
为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第40条“人民法院审判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的规定,速裁团队结合速裁案件审限,受案后针对首次起诉、矛盾可调和且无家暴等情形的案件,设置3-5天不等的离婚冷静期,给“赌气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给家庭一次机会,让彼此少一分遗憾。
自2025年10月以来,该院速裁中心共发出《离婚冷静期告知书》115份,和好撤诉17件,离婚率显著降低,撤诉率显著提升。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速裁离婚案件冷静期告知书制度的实施,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作用,把“促和”理念贯穿于诉讼全过程,让法律成为婚姻的“修复师”,而非“终结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