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关于“德阳对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30%”的消息近日在网络和部分业主群中流传。消息称,“根据《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德市发改发〔2018〕240号)规定,空置住房物业服务费可按标准的70%交纳”,引发网友关注和讨论。1月4日,记者致电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经核查,两部门从未联合印发过网传的“德市发改发〔2018〕240号”文件,该文件及所述条款均属不实信息。目前,德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并无对空置房屋物业费统一减免3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