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1月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保障在新形势下残疾人就业权益,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质量稳中有升,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残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农牧厅、国资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行动方案》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
任务分工确定了“2025至2027年,全区新增残疾人就业不少于2万人,每年新增残疾人就业不少于6500人”的总体目标,明确了部分重点任务各年度目标;量化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的任务;明确了部分重点行业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确了对盲人、农村牧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等重点群体和行业的支持政策等,为促进内蒙古残疾人就业提供强力支撑。同时,按照职能职责,对任务分工中涉及26个部门的责任进行明确,为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压实了责任。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李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