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证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此次许可证换发同步对生产范围、生产线及受托生产情况进行了调整。
许可证基本信息变更
换发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王荣涛,企业负责人为苏风山,质量负责人及质量授权人均为李江华,生产负责人为张立壮。许可证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分类码及住所信息保持不变。
生产范围及生产线调整情况
公司此次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调整主要涉及两处生产基地: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生产基地的生产范围为:合剂(含口服液)、露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河南省巩义市竹林镇生产基地的生产范围调整为:原料药(石杉碱甲)(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片剂(含中药前处理),硬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黄芩提取车间,精神药品(艾司唑仑片);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仅限注册申报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巩义生产基地的原料药(石杉碱甲)、硬胶囊剂、精神药品(艾司唑仑片)及颗粒剂等生产线在恢复生产前,需先申请药品GMP符合性检查,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生产范围及受托业务核减情况
公告显示,公司对部分生产范围及受托生产业务进行了核减:
核减生产范围及生产线
核减受托生产范围
公司不再接受河南昌世堂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以下药品: - 盐酸小檗碱片(规格:0.1g,国药准字H41023943) - 甲氧氯普胺片(规格:5mg,国药准字H41020581) - 氯唑沙宗片(规格:0.2g,国药准字H20063434)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太龙药业表示,本次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是基于原证到期进行的正常换证工作,新证的取得确保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生产范围、生产线及受托情况的变更对公司现有生产结构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能力。公告同时强调,本次许可证换发不会对公司本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特别提示,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本次《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及相关调整,是公司根据国家药品监管政策要求进行的正常经营管理行为,有助于优化公司生产资源配置,提升生产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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