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信息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创始人
2026-01-04 15: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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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31日晚间,路桥信息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0282025016号),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5]17号)。

  根据厦门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路桥信息涉及的主要违规为:路桥信息涉嫌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2023年、2024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5,835,974.32元、25,764,001.49元,分别占公司披露2023年度、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6.66%、10.71%;虚增利润15,307,059.32元、22,459,275.84元,分别占公司披露2023年度、2024年度利润总额的73.57%、103.50%。2025年9月29日,路桥信息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涉及上述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路桥信息营业收入为‌4191.83万元‌,同比大幅下滑‌54.27%‌,净利润亏损‌3501.38万元‌,第三季度单季营收‌1147.50万元‌,同比下降‌53.64%‌,亏损‌1011.12万元‌,亏损同比扩大‌356.11%‌‌。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路桥信息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之间买入路桥信息,且在2025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路桥信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路桥信息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Hehson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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