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丹阳日报)
1月3日19时15分左右,
中心嘉园内一居民楼旁空地发生火灾。
现场目击者称,
火势起源于空地上堆积的落叶,
迅速引燃并产生明火与浓烟。
据知情人士反映,火灾疑似由附近孩童玩擦炮所致。火情发生后,现场居民及时报警并尝试用灭火器先行扑救。消防人员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火势很快被扑灭。据悉,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具体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值得关注的是,中心嘉园位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请务必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看护并教育好家中儿童,切勿在禁放区域(包括小区、楼道、绿地等)玩火或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公共安全,防范火灾事故发生。违规燃放者或将面临相应处罚。
2026年,
我市继续实施市区全域
禁燃烟花爆竹政策,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主动配合,
共同守护了城市安宁与绿色环境。
》》丹阳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违规必罚!最高可追究刑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并处100元-500元罚款;危害公共安全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家长:未成年人违规燃放,公安机关将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损害的,监护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真实案例:禁放区放烟花,赔钱又判责!
外卖员在取餐途中,被商铺燃放的烟花惊吓到,导致摔伤,不仅左手骨折,更引发了一场纠纷,这场意外的责任到底谁来担? 今年7月份,丹徒法院审理了这起燃放烟花引发的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2024年正月初一晚,某商铺老板王某带着孩子在店门口燃放烟花庆祝春节,外卖员小李骑电动车赶往商家取餐时,恰巧途经该商铺。不料突然“砰”的一声巨响,小李吓得一激灵,猛捏刹车后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致手部受伤。警方到场后查明王某在禁燃区燃放烟花,对其处以了200元罚款。之后,小李住院手术治疗,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为:左手小指近节指骨骨折,双手右肘皮肤挫裂伤,建休三个月。然而,关于后续的赔偿问题,小李与王某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小李诉至法院。
“放烟花是传统习俗,我就是想热闹一下,而且我放烟花前喊过‘注意安全’。”王某当庭“喊冤”,提出烟花的说明书上载明8米之外系安全区,当时烟花离小李有15米远,而且冬季夜晚地面湿滑、路灯也暗,小李自己不注意,不戴头盔、车速又过快,才是摔倒的主要原因。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的行为具有明显违法性和高度危险性,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酌定王某承担70%责任,小李作为专业外卖配送人须具备一定的行车安全意识,且存在未佩戴护具等过失,酌定其自行承担30%责任。
烟花虽美,风险重重。切勿心存侥幸!
共同倡议:换种方式,年味更清新!
燃放烟花不仅噪音扰民、易引发火灾,还会瞬间加重空气污染,影响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
为此,丹阳生态环境局倡议全市市民:
1.做守规示范者:自觉遵守新规,不买、不存、不放。
2.做新风倡导者:改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灯笼等环保方式庆贺。
3.做丹阳守护者:积极劝导身边人,并勇于劝阻、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共同守护我们头顶的蓝天白云和宁静夜晚。
让我们携手
从自己做起
过一个安静、安全、清新的节日
共同守护“丹阳蓝”!
记者:吴阳芳 宦珅婕
编辑:姜耶妮
审核: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