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杭州市富阳区了解到,《杭州市富阳新登古城墙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颁布,并于1月1日起实施。《条例》不仅为新登古城墙联合申遗完善了法律条件,更成为对其进行保护和利用的新起点。“《条例》的率先出台,像一道新的‘护城河’,让这座千年古城墙更加美丽、更加繁荣。”富阳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登古城墙始建于唐大顺二年(891年),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为防倭寇入侵再度筑城墙,现长2054米,是我国为数不多的保存较为完整的县级城墙。2024年底,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将新登镇古城墙纳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与南京、襄阳等地的16座古城墙组成“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项目。申遗工作需要有法治保障。如今《条例》的发布,不仅让新登古城墙保护突破了过去的法律瓶颈,也为其他县级古城墙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范例。
新“护城河”将如何发挥作用?《条例》对未来新登古城墙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保护规划等方面作出详细规范。“它既是一部法规,也像一本实操手册。”富阳区文物保护中心副研究馆员徐顺发告诉记者,根据《条例》,富阳区已成立城墙保护管理所,对城墙进行检测、修缮和加固,甚至精细到对古城墙上出现的藤蔓进行科学控制;同时《条例》还包括经费保障、违法惩治、褒扬等内容,例如“古城墙上的城砖铭文不得擅自拓印”等,填补了过去国内对县域古城墙保护的空白。
不仅重保护,更重发展。根据《条例》对新登古城墙传统文化发掘、合理利用等方面的规定,富阳区将组建专业研究团队,系统梳理古城墙的历史沿革、城墙技艺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城墙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还将整合古城墙周边文旅资源,打造特色体验线路,更大程度发挥新登古城墙的文旅价值。(记者 赵路 通讯员 陆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