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持有私募暴雷,亏到仅剩渣渣,接着是甩锅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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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20:43:28

财联社1月3日讯 圣元环保私募投资亏损事件又有新进展,针对圣元环保对托管人未履行监督义务的指控,招商证券进行了公开回应,这场风波焦点逐渐转移到托管责任的认定之争。

圣元环保全资子公司此前为盘活闲置资金,认购的私募基金在短短9个月内净值暴跌81.54%,仅剩0.1846元,亏损金额已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随着亏损集中爆发,圣元环保直指基金管理人存在越权交易、伪造净值等多项违规行为,同时也将矛头对准私密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控诉其未履行监督核查义务。

  面对质疑,招商证券明确态度,否认圣元环保的违规指控,强调已严格履行托管职责。招商证券向记者提供的观点是,净值披露属管理人义务,托管人无法直接触达投资者。对于圣元环保公司公告中提及的管理人伪造净值、出具合同外承诺函等行为,招商证券事前并不知情,核查发现相关净值文件篡改非其监督范围。后续招商证券将配合相关处置,对不实指责保留追责权利。

  这一事件再次引发市场对私募基金托管责任边界的激烈讨论。一方面,圣元环保已报警、举报并启动维权程序,另一方面,招商证券则明确保留追责权利。事件的责任认定与损失分担,正等待监管调查与司法裁判的最终答案。

6000万资金9个月蒸发八成

  事件的起点始于2025年2-3月,圣元环保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陵基为盘活闲置资金,以单一投资者身份,斥资6000万元认购了深圳深博信投发行的“深博宏图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该产品评级为R4级中高风险,投资范围涵盖融资融券交易及上市股票,由招商证券担任托管方。

  根据圣元环保披露的信息,这笔投资的亏损集中爆发在2025年12月。12月9日,公司计划赎回全部份额并要求管理人提供最新净值表,12日通过邮箱收到截至11日的净值数据,对比12月4日的上一期净值,短短7天内暴跌72%。截至12月25日,该基金单位净值仅剩0.1846元,累计亏损幅度达81.54%,直接亏损金额约4692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圣元环保表示,经核查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越权交易、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伪造净值信息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直指托管人招商证券未履行监督核查义务,放任违规操作发生。公司已启动全方位维权,包括向公安机关报警、向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举报,并委托律师拟对管理人和托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

  面对记者询问,招商证券给出数个核心回应。

一是否认未履职,强调已尽监督义务

  针对圣元环保的指控,招商证券托管部在接受财联社采访时明确表示,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托管人职责。

  招商证券详细列举了履职细节:在产品运作过程中,已完成账户开立、清算交收、估值复核等基础托管工作,同时对基金投资比例、杠杆超标等违反合同的情况,严格履行了监督提示职责。对于产品的风险属性,招商证券特别指出,涉事基金在备案合同中明确标注为R4级中高风险,且无止损线约定。

  招商证券强调,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范围以合同约定和法规要求为限,对于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投资操作,托管方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合规性审查,而此次事件中管理人的违规行为超出了常规监督的预判范围。

二是净值文件系篡改,托管人无直接披露义务

  关于争议焦点之一的净值信息披露问题,招商证券给出了明确回应:投资者收到的净值文件系基金管理人篡改,托管人对此事前并不知情。

  招商证券解释,净值信息披露是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托管人既无义务也无直接渠道向投资者提供净值数据。经公司核查,圣元环保提供的用于验证的净值文件材料已被篡改,而该文件中本身附有招商证券用印文件验证平台的链接地址,投资者本可通过该平台自行线上验证真伪。

  招商证券指出,托管人仅负责对管理人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复核,而非直接向投资者传递净值信息,此次净值造假系管理人单方违规操作导致,与托管人的履职行为无关。

三是合同外承诺函不知情,保留追责权利

  针对事件中出现的自然人连带清偿承诺,招商证券表示并未参与相关约定,也无法定义务进行监督。

  据圣元环保披露,在亏损发生后,基金管理人提出由自然人温廷涛对全部本金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温廷涛于12月16日签署《承诺函》并明确支付期限,但截至公告披露日,仅支付了首笔200万元款项,后续款项均未到账。

  招商证券对此回应称,管理人与投资者在基金合同之外达成的该《承诺函》,公司对此并不知情。按照托管业务的职责边界,托管人仅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对于此类合同外的额外承诺,无监督义务也无法提前知晓。

  在回应的最后,招商证券表示,后续将积极配合相关方依法依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针对近期相关方对公司的不实指责,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意味着双方的法律纠纷或将进一步升级。

托管责任边界再引行业热议

  招商证券的系列回应,再次将私募基金行业的托管责任边界问题推向热议中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私募托管人的核心职责包括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监督投资运作、复核信息披露等,责任边界以“法定+约定”为核心,并非对管理人的所有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定托管人是否担责,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审慎勤勉义务,以及过错行为与投资者损失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近期富安娜私募投资亏损案一审判决中,托管行因未监督资金投向违规项目被判承担相应责任,被判令配合投资者全额提取回款,并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判定也符合资管业务中托管人与管理人的责任划分原则。

  “杭州私募跑路案”也具代表性,华软新动力管理的“天安2号”等基金因多层嵌套投资深圳汇盛、杭州瑜瑶等私募产品,遭遇管理人虚假宣传、违规信披、资金挪用等问题,最终导致超1亿元本金损失,英洛华、郑煤机等多家上市公司踩雷。

  华软新动力作为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2月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底层违规私募机构及托管方华泰证券、国金道富诉至上海金融法院,核心诉求为判令华泰证券等5被告对1亿元本金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起诉华泰证券的核心依据,是主张华泰证券作为基金托管方,未履行《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审慎监督义务,对底层私募的违规嵌套、资金挪用、虚假标的等行为未做实质核查,仅机械执行划款指令,构成“托而不管”的履职过错,需对基金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至今日,案件仍处于审理进程中。

  多数典型爆雷案中,投资者最初多以管理人为主要追责对象,仅在有明确证据证明托管人失职时才追加其为被告,部分案件因无法证明托管人过错导致追责失败。

  圣元环保此次事件中,各方核心争议集中在三点:一是无止损线约定的合同条款与投资者认知的差异是否影响责任认定;二是托管人对净值文件篡改是否具有核查义务;三是合同外承诺函的监督责任归属。市场人士分析,这些争议点的厘清,将对后续类似私募纠纷的处理提供重要参考。

  目前,圣元环保已启动基金赎回流程,正密切跟踪剩余财产到账情况,而针对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诉讼或仲裁尚未正式立案。招商证券的强硬回应与圣元环保的维权行动形成对峙,事件的最终责任认定、损失分担比例仍有待监管调查和司法裁判的进一步明确。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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