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利投资者!公募基金重磅规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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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22:13:20

  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定》共六章29条,主要包含六方面举措: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非货币市场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行业问题;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

  业内人士认为,《规定》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关键落地举措之一,彰显了监管层“以投资者为本”、切实推动行业让利于民的坚定决心。

要点:

  全行业销售费用整体降幅达34%,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300亿元。

  将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非货币市场基金持有满一年即免销售服务费。

  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50%的上限。

  搭建行业直销服务平台(FISP)。

  在认(申)购费方面,主动偏股型基金不高于0.8%;其他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5%;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3%。

  针对债券基金设置差异化免赎费持有期。

  允许管理人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赎回费进行灵活安排。

全行业销售费用整体降幅达34%

  本次销售费率改革有四大核心举措:

  一是,合理调降各类产品的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大幅降低投资成本。

  据测算,全行业销售费用整体降幅达34%,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300亿元。举例来看,对于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年的货币市场基金,降费后投资者持有1万元每年可降低投资成本10元(降费前25元、降费后15元);对于认购费率为1.5%的主动偏股型基金,降费后投资者认购1万元可降低投资成本70元(降费前150元、降费后80元,不考虑打折因素)。

  二是,通过硬核调整,扭转当前“重首发、轻持营”的销售逻辑。

  《规定》将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让销售机构收入与投资者短期“赎旧买新”行为脱钩;同时,非货币市场基金持有满一年即免销售服务费,降低长期投资成本,通过一系列安排,引导投资者告别短炒,拥抱长期。

  三是,引导行业资源投向两大关键领域。

  一方面,服务好个人投资者,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50%的上限,激励销售机构提升个人投资者服务体验与获得感。

  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权益投资,通过对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非权益类基金形成保有量收取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进行差别化安排,引导行业力量聚焦于提升权益类基金竞争力。

  四是,搭建行业直销服务平台(FISP)。

  在业内人士看来,FISP如同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为基金管理人开展直销业务降本、增效、控风险。这为行业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优化客户体验打开了新的空间。

差异化设置免赎费持有期

  《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产品分类标准与费率上限:

  在认(申)购费方面,主动偏股型基金不高于0.8%;其他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5%;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3%。

  在销售服务费方面,主动偏股及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4%/年,指数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2%/年,货币基金不高于0.15%/年。

  业内人士认为,《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产品分类,使规则更贴合实际,并未改变整体大幅让利于投资者的改革初衷。

  《规定》还重点优化了债券型基金与指数型基金的赎回费安排。

  债券基金方面,针对此前部分机构利用短期免赎费规则频繁申赎问题,设置了差异化免赎费持有期: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即可免收,而机构投资者需持有满30日。

  业内专家指出,这一举措旨在保护个人投资者便利,同时引导机构投资者长期持有。监管部门还同步出台了系列组合拳(如规范定制债基、规范分红、提高赎回交收款效率等),多管齐下筑牢债市稳定防线。

  指数型基金方面,允许管理人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赎回费进行灵活安排。

费率改革累计每年向投资者

让利超500亿元

  2023年7月,证监会制定发布《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逐步降低公募基金综合投资成本。

  经测算,三阶段费率改革,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第一阶段,主要降低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由1.5%、0.25%统一下调至1.2%、0.2%以下,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140亿元。

  第二阶段,主要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0.26‰,其他类型则不得超过0.52‰,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70亿元。

  第三阶段,主要调降认申购费等销售环节费率,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

多家基金代销机构发声

  腾安基金相关负责人认为,《规定》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关键落地举措之一,彰显了监管层“以投资者为本”、切实推动行业让利于民的坚定决心。

  “此次正式发布的《规定》充分听取行业声音,体现了监管规则制定过程的公开与审慎,有效响应了行业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新规的平稳落地与长远执行。”他说,《规定》将进一步督促销售机构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经营理念,加速推动行业从“重销售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重服务能力”转型。

  盈米基金人士也表示,公募基金行业第三阶段降费改革,是中国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的收官之举,是全面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行业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第三阶段改革聚焦销售环节,系统性调整了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及尾随佣金等多类费率,实实在在让利惠民,深刻体现了金融工作的人民性与普惠性。

费率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自2023年7月公募费率改革启动以来,至今已两年有余。在经历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费率改革后,基金管理费、交易佣金已经显著下降,行业费率水平持续优化。

  天相投顾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权益类基金(股票型、混合型)管理费收入同比下行,混合型基金同比下降8.26%,居各类基金首位。同时,券商的基金分仓佣金收入从去年同期的66.18亿元降至42.84亿元,降幅超35%;今年上半年,平均佣金费率为0.037%,而2024年同期的佣金费率为0.07%。

  随着改革进入最后阶段,公募机构让利于民的理念也愈发根深蒂固。

  “我们始终秉承‘以用户价值为依归’的理念,持续致力于降低投资者的综合成本、提升服务体验。为切实减轻投资者负担,我们自2019年起已在平台实现全渠道基金产品的认购与申购手续费一折优惠,自成立以来,累计为用户赚取收益超千亿元。”上述腾安基金负责人说。

  他进一步补充道,未来该机构还将全面、严格落实《规定》的各项要求,依托金融科技能力,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持续优化产品与服务体系,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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