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徐炜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30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规定的可按公告执行。对比此前政策,新政变化多大?影响几何?
目前征收率普遍为5%
记者了解到,此前,除北上广深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至于北上广深,近两年,这四大一线城市相继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即“五改二”)。不过,四城此前区分非普通住房与普通住房: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直至2024年12月,北上广深均取消非普通住房与普通住房标准,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一致的满2年免征增值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所需缴纳的增值税,此前四大一线城市多按照5%的税率,同时因城施策,略有不同。从广州市场交易实际情况来看,业主普遍需缴纳房屋总价5.3%的增值税。
利于促进市场流通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直言,近期二手房价格同比跌幅连续2个月扩大,止跌回稳的压力有所增加,其中热点城市领跌,市场预期较为疲弱。同时,新房交易也开始转弱,市场循环有所堵塞,突出表现在“卖旧买新”的置换型需求减少,二手房“刚需化、低总价”的特征明显,新房则呈现“改善化、高总价”的特征,新房和二手房市场开始分化。
李宇嘉表示,降低持有2年以内的住房交易税费,目的是降低交易摩擦,促进挂牌销售。特别是对于一些急需卖房的情况,如果交易成本高,潜在的买家少,可能导致业主不得不大幅度降价出售,不利于房价稳定。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这一调整直接降低了房屋出售环节的税费成本。假设房屋出售价格为100万元,但持有未满2年,过去房东需缴纳5万元增值税,现在直接减少了2万元,有效减轻了房东的经济压力,也使得房屋出售的成本下降。新政策对持有未满2年的住房交易产生较大的影响,能够促进市场流通。
在严跃进看来,新政策可以更好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促使原业主出售旧房后换购新房,使得一二手房联动的效应更加明显;对二手房购房者而言,过去次新房的增值税成本可能转嫁到购房成本上,现在这种可能性减小,能促进住房消费的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