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思美传媒(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虞军女士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在计划实施期间内,虞军未减持公司任何股份。
减持计划背景
公告显示,虞军于2025年9月8日向思美传媒递交《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实施减持计划。根据该计划,虞军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相关减持计划已于2025年9月9日通过《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进行预披露,公告编号为2025-044。
减持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告披露日,虞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正式届满。思美传媒在公告中明确表示,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虞军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告其他说明
思美传媒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过程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同时,公司指出,本次减持计划已按规定完成预披露程序,虞军在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相关承诺。公告还提到,虞军作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未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公告的披露,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有助于投资者了解相关股东的股份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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