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12月29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中闽能源)在福州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高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标志着公司在战略重组与集团化发展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
会议出席与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列席9人,董事会秘书陈海荣及财务总监柳上莺等高管列席会议。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了全程见证。
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4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22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68%,参会股东结构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87 |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21,951,120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9.4668 |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参会股东的高比例支持。表决结果显示,A股股东中13.19亿股同意,占出席股东表决权的99.7514%;反对票315.6万股,占比0.2387%;弃权票13.03万股,占比0.0099%。该议案最终以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比例获得通过。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 A股 | 1,318,664,820 | 99.7514 | 3,156,000 | 0.2387 | 130,300 | 0.0099 |
律师见证意见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李燕梅、薛文芳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认为,中闽能源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中闽能源表示,组建企业集团及修订公司章程将为公司优化治理结构、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奠定基础,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告。市场分析认为,此次战略调整或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新能源主业,增强综合竞争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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