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陕视新闻】;
今天(12月28日)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
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升级为红色预警
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并结合“一市一策”团队分析研判:受弱气压场、高湿、辐合等不利气象条件叠加采暖期间生物质焚烧的影响,12月29日至2026年1月3日,此轮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仍将持续,同时受污染传输叠加本地排放影响,咸阳市29日至30日可能出现连续重度及严重污染过程。为削减污染峰值,积极应对持续重度污染过程,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咸阳市于12月28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信息,并于12月29日0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
健康防护措施。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患者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户外作业者临时停止作业。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尽量减少对产生异味、刺激性气体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落实Ⅰ级减排措施要求执行,电力、热力、垃圾焚烧发电、战略新兴等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以热定产(电)”或“以量定产”。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优先使用铁路运输方式开展物料运输,实施错峰运输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建筑垃圾、混凝土罐车、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除特殊车辆外,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国五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除特殊车辆外,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停止使用燃油、燃气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源减排措施,除保障类工程和应急抢险外,停止工地室外作业,物料堆放等场所完全覆盖。纳入保障类名单的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措施,做到绿色施工,作业使用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最高限值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在此基础上,咸阳市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等作业频次和范围。全市范围内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树枝、垃圾等行为,城市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镇实施驻村监管。根据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来源: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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