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创始人
2025-12-27 05:33:42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12月26日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实施进展

(一)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91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4.67元/股,本次过户股份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三)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目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024年12月25日,公司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并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了《盛洋科技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12月26日届满。

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汇兑损益、商誉减值、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4380号),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824,966,035.86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100%。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对持有人进行个人绩效评价并确定当期可解锁比例。个人绩效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为“合格”;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低于85分为“不合格”,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如下所示:

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实际享有相应批次的权益=持有人个人该批次解锁份额*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实施,经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共36人,36名持有人个人2024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个人层面解锁条件,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100%。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结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期符合解锁条件的共计36人,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40%,解锁股票数量为 2,76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7%。

四、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将标的股票划转至持有人个人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4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40%,解锁股票数量为 2,764,000股,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依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

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人员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叶利明、徐凤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22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叶利明、徐凤娟:

经查,你们在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过程中,在2020年12月与部分发行对象签订收益保障协议,违反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仅针对上述相关人员作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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