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及三年红线,*ST长药步入强制退市通道,监管零容忍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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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20:03:45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崔文静  

一场维持三年的财务造假,最终迎来的是一张“终身禁入”的罚单与不可避免的退市终局。

12月26日,*ST长药(维权)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深交所将对其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这家公司,成为年内第15家触及此红线的上市公司,数量创下历史纪录。

这绝非孤立事件,而是当前资本市场“零容忍”严监管态势的缩影。根据最新退市规则,只要财务造假行为持续三年,即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ST长药正是撞上了这条监管“高压线”:其子公司通过伪造单据、虚构交易,在2021至2023年间累计虚增收入7.33亿元、利润1.68亿元。

监管的雷霆手段随之而至。处罚不仅针对公司(罚款1000万元),更重拳直击“首恶”:14名责任人员被合计罚款3100万元,主导造假的原总经理罗明被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证监会更明确表示,对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应移尽移”,后续的民事赔偿或也箭在弦上。针对造假上市公司的行政、民事、刑事“三罚联动”监管新趋势已然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的探照灯也已同步照向可能的“帮凶”。对*ST长药造假期间中介机构的核查正在进行中,而正在立法进程中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将明确赋予证监会直接处罚配合造假第三方的权力,旨在彻底斩断造假的生态链。

从立案调查到出具告知书仅用一个月,此案展现了监管效率的显著提升。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畅通“出口关”与把好“入口关”同等重要。*ST长药的退市,再次向市场传递出清晰无误的信号:财务造假之路已然不通,任何挑战规则底线者,都将被坚决清出市场,资本市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正在加速形成。 

(资料图)

2014年上市、2020年起由光伏企业转向医药赛道的*ST长药,走向退市终局。根据其12月26日公告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长药因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深交所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这背后,是*ST长药长达三年的财务造假,而造假的出现则与2020年的一起转型相关联。

*ST长药成立于2001年,原名康跃科技,主营业务为光伏设备,2014年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后,其业绩一度波动,并于2019年出现6.70亿元的亏损。于是,这家企业走上转型之路。

2020年11月,*ST长药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收购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52.75%的股权。同年12月,长江星纳入*ST长药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023年收购完成后,康跃科技更名为长药控股,正式成为一家以中药饮片及医药批发、光伏设备为双重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

2021年至2023年,长江星的两家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源”)、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制药”)通过制作虚假的入库单、出库单等方式实施造假,在未发生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导致*ST长药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亿元、2.84亿元、2.3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12%、17.57%、19.51%;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6337.52万元、4370.5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

与此同时,因2022年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导致*ST长药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

二者叠加,使得*ST长药三年间虚增营业收入7.33亿元,虚增利润1.68亿元。

按照最新监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财务造假达到三年,即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正因如此,*ST长药走向退市终局,令人唏嘘。 

细查*ST长药造假案例,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从处罚力度来看,对于造假“首恶”的惩处较之上市公司更为严厉。这既与*ST长药财务造假主要源于子公司长江星有关,更与当前监管层重罚造假“首恶”的趋势密切相关。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身为上市公司的*ST长药被罚1000万元,14名责任人员合计领罚3100万元,身为“首恶”的原总经理罗明更是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防控财务造假而言,相较于处罚上市公司,对造假“首恶”的严厉惩处往往更能起到以儆效尤之效。这也是当前监管层一再加大针对“首恶”惩处力度的关键原因。对于经济实力较强的“首恶”而言,比起罚款,有时市场禁入的威慑效果更佳。因此,对于造假“首恶”,往往会在罚款的同时并处市场禁入;而对于其中性质恶劣者,一如*ST长药原总经理,市场禁入的期限可达终身。

其次,对于造假上市公司而言,行政处罚只是开端,行政、民事、刑事“三罚联动”已成为监管新趋势。这也意味着,相关责任人员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刑事处罚与民事赔偿。

从*ST长药12月26日公告来看,证监会已明确表示,对其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原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ST长药因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深交所启动强制退市程序。从过往案例看,上市公司一旦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投资者赔付往往也会随之到来。

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细节是,监管层对*ST长药的惩处并未局限于上市公司及其“首恶”,而是同步关注其背后的中介机构。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已对*ST长药造假期间(2021—2023年)的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同步开展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将依法予以惩处。

如果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能性往往更大。2021年至2023年间,*ST长药的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该所于2023年首度为*ST长药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024年则转而出具了非标审计意见。

此外,*ST长药从立案调查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用时颇短,仅有1个月,体现了监管层执法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ST长药已经是2025年以来第15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标志着资本市场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监管态势已成常态。这一数量创下历史新高,背后是监管政策的深刻变革与执法力度的全面升级。

退市新规的调整是重大违法退市案例增多的关键原因。最新标准设置了三个梯度的认定条件:单个会计年度财务造假金额达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30%;连续两年造假累计超3亿元且占比达20%以上;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特别是“连续三年造假即退市”的硬性要求,大幅降低了认定门槛,使更多长期造假企业无法“漏网”。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在旧规框架下,许多上市公司行为未达退市标准,而新规调整后,触及财务造假红线的情形已越来越常见。”

投资者保护机制同步完善。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引导重大违法退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加速落地,金通灵(维权)、美尚生态等案件已覆盖数万名投资者,单案赔偿金额巨大。“示范调解+仲裁确认”等创新机制也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了高效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退市不免责”已成为监管常态。即使公司已从市场摘牌,历史违法行为仍会被追责,如青岛中程、泛海控股等退市公司仍在1个月内收到罚单。监管科技也全面赋能,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使隐蔽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随着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正式落地实施,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将更加完善。在注册制全面实施背景下,严把“出口关”与畅通“入口关”同样重要。这场退市浪潮不仅净化了市场生态,更向全市场传递清晰信号:财务造假已无处藏身,资本市场正加速构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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