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建艺(证券代码:002789)12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胡忠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胡忠库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0,729.61元由原告胡忠库负担。
公告显示,该诉讼基本情况已于2025年3月11日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进行披露。根据本次收到的一审判决结果,原告胡忠库的诉讼请求未获法院支持。若胡忠库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ST 建艺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涉案方是否申请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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