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承包方联合体牵头人,与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了一项重要工程合同。该合同涉及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6×66万千瓦煤电EPC总承包项目C标段的钢结构空冷塔及间接空冷系统总承包工程,总金额高达8.18亿元人民币(含税)。
公告指出,该项目具有电力行业标杆示范作用,华电科工为本项目提供的钢结构空冷塔及间接空冷系统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
合同买方背景
本次合同的买方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5月17日,注册资本10亿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其主要股东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公司注册住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增强。其经营范围涵盖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等多个领域。华电科工表示,该买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 项目 | 详情 |
|---|---|
| 合同标的 | 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6×66万千瓦煤电EPC总承包项目C标段-钢结构空冷塔及间接空冷系统总承包工程,包括勘察、设计、制造、采购、施工、调试等总承包工作 |
| 合同金额 | 约81,832.00万元人民币(含税) |
| 华电科工角色 | 承包方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全部工作,接收合同付款并协调联合体成员履行合同 |
| 结算方式 | 包括设备购置款、建筑工程款和安装工程款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验收款和质量保证金等 |
| 履行期限 |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项目六台机组全部投产时间预计为2028年1月30日 |
| 合同生效条件 |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行生效 |
对公司经营的积极影响
华电科工在公告中强调,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85%。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该项目承建的双曲线钢结构冷却塔及间接空冷系统具有行业标杆示范效应,其技术标准与双曲线塔型创新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表示,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在大型空冷系统领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项目交付等核心能力。据悉,华电科工此前承建的新疆华电哈密热电钢结构空冷塔EPC总承包项目曾获得中国钢结构金奖工程。
公告还提到,2024年公司间冷塔业务签订合同7.01亿元,本项目的签订与实施将推动公司巩固并扩大市场占有率,强化行业领先地位,为未来业务持续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风险提示
尽管合同前景看好,华电科工也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指出,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不可控因素,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变动,以及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均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合同的签订,再次彰显了华电科工在钢结构冷却塔及间接空冷系统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有望进一步巩固其行业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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