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亮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赵伟宏先生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据公告,赵伟宏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9%,减持均价14.31元/股,此次减持计划已按预披露内容全部实施完毕。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顶格减持105万股 提前一个月完成
公告显示,长亮科技曾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赵伟宏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29%。
从实际实施情况看,赵伟宏选择在计划期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减持,未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2月26日,较原计划截止日(2026年1月20日)提前约一个月完成全部减持,且减持股数、减持比例均与预披露计划上限一致,属于顶格减持。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赵伟宏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2月26日 | 14.31 | 105.00 | 0.129 |
股份来源与合规性:源于首发前已流通股份 减持程序合规
公告明确,赵伟宏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其中包含该等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部分。
从减持实施过程看,赵伟宏严格按照预披露计划执行,未出现超比例、超期限减持等违规情形。长亮科技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计划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减持前后持股与公司影响:不涉及控制权变更 经营不受影响
关于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公告指出,赵伟宏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低(0.129%),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日常经营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未详细披露赵伟宏在本次减持前后的具体持股数量及占比,但明确其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市场分析认为,董事减持属于个人资金安排,结合减持比例及公司基本面,此次交易对公司股价及长期投资价值影响有限。
公告要点回顾
本次减持是长亮科技董监高正常的股份变动行为,公司在公告中重申,未来将持续关注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以获取最新股东持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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