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创始人
2025-12-26 03:32:33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025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025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7.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99,525.3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6,022,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0%。 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如前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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