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娱乐场所、便利店的经营者看到有商机就搭着购销香烟。到烟叶生产地低价采购烟叶倒手赚个差价……这些看似平常的生意经,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记者25日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围绕“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发展”核心目标,以“烟草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为牵引,将烟草市场整治与打击假冒伪劣、整治无证经营、保护商标专用权等工作紧密结合,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具有典型性、警示性的案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因此,香烟不是经营者想卖就卖的。此次公布的4起典型案例中,有3起是便利店等经营场所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湖南湘江新区某便利店的章某在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15日期间,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卷烟总金额127659元,购进卷烟对外销售的金额共计118080元,未销售部分已被烟草专卖局当场没收,实际违法所得3600元。对于章某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香烟在一些娱乐场所销量可观。湘潭某台球俱乐部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两年前开始对外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经营总额为391436.38元,零售经营总额为390165元,违法所得为80453.89元。对于该俱乐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湘潭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453.89元,罚款78287.28元的行政处罚。
另一起典型案例则涉及烟草原材料倒卖。来自慈利的田某雄以少量资金入伙的形式,与他人合伙到贵州省等地分三次收购烟叶,共计采购烟叶5800斤,支付收购烟叶价款25600元,转手销售烟叶价款34200元,违法所得共计8600元。田某雄为赚取烟叶差价利润,达到盈利目的,在未取得烟叶收购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倒卖烟草专卖品的违法经营活动,构成了非法倒卖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600元的行政处罚。
这些典型案例再一次警示经营者,香烟不是想卖就能卖的,务必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许可证后再开展烟草经营业务,莫因一时贪念,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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