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已实现全覆盖。
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在备案审查工作集中采访时透露,近年来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持续完善,目前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均已建立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形成了全覆盖的制度体系。
澎湃新闻注意到,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在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完善方面,报告指出,法工委按照党中央有关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要求,健全与有关方面的衔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合力,提升备案审查整体效能。总结审查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审查工作程序》,细化完善审查工作流程,,优化审查工作机制,为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工作指引和制度保障。
“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是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保障,核心在于协调各备案审查机关协同推进工作。”严冬峰介绍,近年来,相关部门通过探索移送审查、联合审查等方式加强协作,例如法工委与司法部共同开展对地方性法规的联合审查,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各相关单位也在不断完善自身备案审查制度,近两年来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继制定或修改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制度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建立地方检察规范性文件同步备案机制,要求地方各级检察院将制定的检察规范性文件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同时,报送上一级检察院备案。
此外,报告还提及了涉及网约车运营车辆设置价格准入条件、省级法院司法规范性文件超越权限等多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通过衔接联动机制与有关部门协同完成督促纠正工作。
“这一机制的建立,对于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非常重要。”严冬峰表示,到目前为止,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都建立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