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82,股票简称:华联股份)今日发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宣布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所有提案均获高票通过。
会议召开情况回顾
华联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12月25日下午14:00在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召开,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熙武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至15:00。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全程见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股东出席情况分析
本次股东会参与度显著,具体出席数据如下:
全体股东出席情况
| 投票方式 | 参与股东人数 | 代表股份数(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 现场投票 | 2人 | 771,620,337 | 28.1886% |
| 网络投票 | 797人 | 43,585,037 | 1.5922% |
| 合计 | 799人 | 815,205,374 | 29.7808% |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 投票方式 | 参与股东人数 | 代表股份数(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 现场投票 | 1人 | 10,900 | 0.0004% |
| 网络投票 | 797人 | 43,585,037 | 1.5922% |
| 合计 | 798人 | 43,595,937 | 1.5926% |
提案审议结果:增设职工董事及修订制度获高票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核心议案为《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包含4项子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或普通决议程序通过:
01《关于增设职工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 表决主体 | 同意股份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份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份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 | 805,784,698 | 98.8444% | 9,134,776 | 1.1205% | 285,900 | 0.0351% |
| 中小股东 | 34,175,261 | 78.3909% | 9,134,776 | 20.9533% | 285,900 | 0.6558% |
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
| 表决主体 | 同意股份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份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份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 | 797,273,017 | 97.8003% | 17,666,457 | 2.1671% | 265,900 | 0.0326% |
| 中小股东 | 25,663,580 | 58.8669% | 17,666,457 | 40.5232% | 265,900 | 0.6099% |
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
| 表决主体 | 同意股份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份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份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 | 797,147,517 | 97.7849% | 17,780,757 | 2.1811% | 277,100 | 0.0340% |
| 中小股东 | 25,538,080 | 58.5790% | 17,780,757 | 40.7854% | 277,100 | 0.6356% |
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普通决议)
| 表决主体 | 同意股份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份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份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 | 797,129,817 | 97.7827% | 17,780,357 | 2.1811% | 295,200 | 0.0362% |
| 中小股东 | 25,520,380 | 58.5384% | 17,780,357 | 40.7844% | 295,200 | 0.6771% |
特别提示:上述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敏、陈诗怡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及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告解读
华联股份本次股东会的核心成果在于通过增设职工董事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职工董事的增设将强化员工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修订则有助于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和规范性。从表决结果看,全体股东对议案的高票支持体现了对公司治理优化方向的认可,尽管中小股东在部分子议案中反对比例超过20%,但整体未影响议案通过。
本次调整后,华联股份的治理架构将更加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职工董事选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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