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44名未成年人有偿陪侍,主犯获刑20年!
创始人
2025-12-25 14:54:32

2018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云南孙小果等一大批黑恶势力被铲除,其背后“保护伞”被逮捕,带动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2021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然而,却有人在此期间顶风作案,不仅纠集团伙成员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还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最终导致44名未成年人沾染酗酒、吸烟、文身恶习,16名未成年人辍学等严重后果

这一系列犯罪的“头目”为姚某。2025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姚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018年起,姚某混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主城区校园周边及娱乐场所。2021年,姚某进入娱乐场所工作,主要负责处理场所内矛盾,逐步形成影响力。其间,姚某先后结识杨某然、王某亮,三人经共谋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

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该团伙逐步形成以姚某为纠集者,杨某然、王某亮、孙某壮、李某甲、冯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李某甲、冯某某犯罪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辍学未成年人。

姚某直接或指使李某甲等未成年人长期通过在学校“立棍”(推选校园“老大”)、发布“挣钱快”信息等方式引诱、招募未成年学生到KTV、酒吧、音乐餐厅等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卖淫活动,并纠集孙某壮、李某甲、冯某某代其组织管理有偿陪侍人员,累计非法获利30余万元。

为排除竞争对手、争抢市场资源,姚某纠集未成年人在内的多名团伙成员针对同业经营者、管理者及其他不特定群众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1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3人轻伤,1人轻微伤,导致44名未成年人沾染酗酒、吸烟、文身恶习,16名未成年人辍学等严重后果,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未成年人较多,且未成年人参与实施违法犯罪较多。”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因此案件争议焦点之一是,涉案未成年被告人能否认定为恶势力成员及如何处理问题。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甲、冯某某虽系辍学未成年人,二人在明知与姚某等人纠集在一起是为了共同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接受纠集者姚某的组织、指挥,负责管理不同的娱乐场所和学校区域,通过在学校“立棍”收取保护费,引诱学生参与陪侍,并以处男女朋友名义控制陪侍人员防止“跳槽”,后续犯罪手段升级,实施引诱、介绍未成年陪侍人员卖淫行为,加入恶势力组织的意愿强烈,犯罪动机明确,行为积极、作用明显,依法应当认定为恶势力成员。而未成年被告人李某乙,因出于好奇、炫耀动机,仅被姚某等人临时纠集参与少量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未参与有偿陪侍管理等恶势力主要犯罪活动,不应认定为恶势力成员。

姚某作为团伙纠集者,为牟取非法利益,拉拢、引诱大量未成年学生从事有偿陪侍,利用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对行业竞争者实施暴力,犯罪性质恶劣且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依法应当从严惩处。对未成年人参与人员,综合其犯罪时系未成年、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和帮教可能性,检察官依法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

2024年7月31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姚某等6人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余被告人以其参与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判处相应财产刑。宣判后,被告人姚某、王某亮不服提出上诉。2024年9月11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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