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竺军伟
通 讯 员 李晓丽
本报讯 “这些广告牌是要好好管管了,上次我骑车路过的时候差点撞到头!”近日,在南湖区大桥镇亚澳路上,一些商家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对沿线市政电力杆、路灯杆上的广告牌进行拆除,对此,路过的不少市民交口称赞。
原来,之前,亚澳路沿线有部分商家为追求广告宣传效果,擅自利用市政电力杆、路灯杆等公共设施,悬挂、安装各类户外广告牌,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存在一定交通隐患。大桥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刻开展了整治。
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与核实,此类行为已涉嫌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场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商家随意在电线杆上设置广告,不仅严重破坏了街道的整体美观与协调性,影响市容观瞻,更关键的是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多重隐患,包括可能干扰电力设施的正常检修与安全运行,广告牌在风雨天气下易发生脱落,危及行人及车辆安全,可能遮挡交通标志与驾驶员视线,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整治中,执法人员秉持“教育为先、整改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启动了执法程序。执法队员现场对相关涉事商家负责人进行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并依据法定程序,依法向责任方当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知书明确要求相关商家在收到文书之日起三日内,自行将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全部拆除,并负责清理现场,恢复公共设施原状。
执法人员也提醒商家,应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进行广告宣传,维护好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目前,整改工作正在督促落实中。下一步,执法人员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加强该路段的复查频次。对于逾期未按要求自行整改的商家,执法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将由责任方承担,并给予进一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