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在2025年3月,2025年8月15日,2025年11月3日,2025年12月1日都发布了重大利好,发布时间线和两大股东珠海厚中,strait,减持时间形成共振联动,股价在此期间横盘震荡为减持托底。请问贵公司,以上每次发布重大利好的时间和减持动作形成精准时间联动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以上减持行为是否符合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中的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
董秘回答(中仑新材SZ301565):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珠海厚中、Strait的减持行为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与安排独立进行的决策,公司已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披露的所有信息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上述股东行为不存在任何协同安排,不存在任何为影响股价而刻意释放利好信号的行为,敬请投资者以法定渠道披露的信息为准。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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