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21,证券简称:阳光诺和)于2025年12月25日公告称,公司与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就STC008注射液项目签署《技术开发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阳光诺和将获得5亿元(含税)技术开发费用及后续销售净额(不含税)8%的销售分成,其中首付款为5000万元,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合作项目聚焦肿瘤恶液质治疗 目前处于I期临床阶段
公告显示,STC008注射液为阳光诺和自主立项研发的创新药项目,主要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肿瘤恶液质,当前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肿瘤恶液质是晚期癌症患者常见的并发症,表现为体重下降、肌肉萎缩等,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和生存期,临床需求尚未被完全满足。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STC008注射液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注册申报,合作适应症聚焦“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恶液质”。合作目标为将该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权益转让给星浩控股。
合作方星浩控股背景:注册资本5亿元 聚焦投资与资产管理
作为本次合作的投资方,星浩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安吉星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资本 | 50,050万元 |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清远路1397号10幢2楼 231室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其股东结构显示,自然人邱中勋和庄伟为主要持股人,具体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
| 1 | 邱中勋 | 59.9401% | 30.000 |
| 2 | 庄伟 | 39.9600% | 20.000 |
| 3 | 安吉星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0.0999% | 50 |
| 合计 | 100.0000% | 50,050 |
公告明确,星浩控股与阳光诺和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过往亦无业务往来。
合同核心条款:5亿元技术开发费用+8%销售分成 分阶段支付
根据《技术开发合同》,本次合作交易方式为“技术开发费用5亿元+8%产品销售净额”,具体安排如下:
技术开发费用支付
销售分成安排
产品获批上市后(以开出销售发票为准),阳光诺和将获得该产品8%的销售净额(不含税)分成。销售净额定义为“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销售折扣)”,分成按季度结算,星浩控股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一季度的分成款项。
对公司业绩影响积极 但需警惕研发与商业化风险
阳光诺和表示,本次合同的签订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盈利能力。5亿元技术开发费用及后续销售分成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的现金流和收益,同时推动创新药研发管线的商业化进程。
不过,公告亦提示风险:STC008注射液目前仍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创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环节多的特点,从临床到获批上市易受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产品上市后的销售表现也将受制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变量。此外,里程碑付款需满足特定条件,最终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需谨慎决策。
本次合作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阳光诺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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