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02,证券简称:海创药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会议无被否决议案,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经律师见证合法有效,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奠定基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在任董事(7人)、董事会秘书代丽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股东出席及表决权情况
本次会议吸引了9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合计32,256,383股,占公司总表决权数量的32.5770%。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人数 | 90 |
|---|---|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股) | 32,256,383 |
| 占公司表决权总数比例(%) | 32.5770 |
议案审议结果:章程修订获高票通过
本次会议唯一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压倒性支持: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 普通股 | 31,914,521 | 98.9401 | 314,374 | 0.9746 | 27,488 | 0.0853 |
数据显示,同意票占比达98.9401%,远超特别决议所需的三分之二门槛,反对及弃权票占比合计不足1.06%,反映出股东对公司治理优化的高度认可。
律师见证:程序合法有效
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臧鹤清、龚锐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及列席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议案的通过,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海创药业表示,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章程规范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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