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越南河内分享大数据法律监督经验,越南专家在北京介绍本国司法改革情况……这些场景,生动展现着新时代中国检察教育培训国际交流合作的蓬勃图景。
随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作出明确部署,检察教育培训的国际交流合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战略擘画
扩大中国检察教育培训“朋友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持续加强涉外检察工作,近年来检察教育培训国际交流合作的稳步发展就是一个鲜明的写照。
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出台,检察教育培训的国际交流被赋予更明确的使命——加强涉外检察培训交流,建设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队伍,助力构建更有效力的检察国际传播体系。检察教育培训既要服务国家外交与开放大局,也要成为传播法治理念、增进专业互信的桥梁。
2025年,中国检察教育培训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深化,呈现高层引领、双向互动、务实创新的格局。6月,最高检副检察长宫鸣在北京会见越南检察大学代表团时指出,今年是中越建交75周年暨“中越人文交流年”。中国检察机关愿与越南检察机关一道,分享法治建设经验,深化全方位、多层次交流合作,推动双方务实合作提质升级,为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期,乌兹别克斯坦执法学院代表团访华,双方围绕新一轮合作协议达成共识,共同细化落实人员培训、学术研讨等内容的具体措施,为合作注入新动能。8月,国家检察官学院(下称“学院”)、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与俄罗斯联邦检察大学签署三方合作协议,落实此前两国最高检察机关合作共识。签约后,中方代表就中国检察理论发展作专题讲座,并与俄方教学科研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
涉外检察是全国检察机关协同参与的“大合唱”。2025年,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融入检察教育培训国际交流,形成立体化合作局面。乌兹别克斯坦执法学院代表团在浙江深入调研公益诉讼与数字检察实践。乌兹别克斯坦检察官研修班学员赴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考察调研活动,深入了解青岛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及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效,实地考察和调研新疆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相关实践。越南代表团在内蒙古实地考察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等,系统了解智慧检务与公益诉讼创新。蒙古国学员赴上海、浙江诸暨,学习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检察监督机制,体验“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检察应用。
固本强基
修炼涉外检察“真本领”
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涉外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提升检察人员的涉外履职能力成为紧迫课题。2024年召开的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努力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检察人才。
“学院是检察干部教育培训专门机构,是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重要阵地,涉外检察人才培养也是学院检察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工作。”学院负责人指出,学院今年在最高检国际合作局的统筹指导下,认真落实检察机关自觉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的部署要求,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检察最新实践,在人才培养、课程创新与机制化合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生动的实践在课堂展开。6月10日,学院“检察大视野讲堂”座无虚席,乌兹别克斯坦执法学院第一副院长叶夫根尼·科连科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检察机关职能及检察教育培训制度”为题进行授课,系统阐述了该国检察制度与监督实践。来自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的学员高歌表示,课程中“科技驱动法律监督现代化”等理念,为应对数字时代挑战提供了新思路。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学员蔡璐则认为,这种交流激发了从国际视角审视制度差异的思考,有助于探索基层检察工作的创新。
“检察大视野讲堂”已成为推动法学教育国际化的一扇窗口。今年以来,学院已邀请多国检察专家走进课堂,通过“不出国门,纵观全球”的模式,有效拓宽了检察官的国际视野,提升了参与全球治理的专业能力。
同时,学院的专项培训精准聚焦实务需求。全年组织开展的自贸区涉外法治人才、涉外案件与刑事司法协助办理、涉东南亚国家刑事法律检察人才等专题培训班,围绕涉外取证、法律适用与国际协作等核心技能进行系统锤炼,助力涉外检察人才不断成长为推动涉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互学互鉴
绘就司法合作共赢“同心圆”
赴越中国检察代表团分享的轻罪案件办理经验,为越南完善案件分流机制提供了参考;在俄罗斯,中方系统介绍的公益诉讼制度发展与实践,被俄方评价为“超越个案的系统性阐述”。
而在俄方、乌方分享其检察官学院分校布局、执法培训经验时,中方也在思考如何优化自身培训网络,提升培训实效。
这种双向启发与共同成长,标志着国际交流已超越单向经验介绍,迈向互相启发、共同创新的新阶段。
交流的价值在于推动实践。2025年5月,学院首度依托国家对外援助培训资质,承办了利比里亚执法部门执法能力建设研修班,20名来自利方关键执法部门的官员,深入了解了中国法治实践。
此次研修班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实践为核心,学员们通过实地走访,感知了一个全面、立体的中国。利比里亚劳工部官员巴尔赫表示:“中国执法中以人为本的理念,值得我们借鉴。”学员们普遍表示,要把所学知识转化为推动本国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
同年10月,学院在京承办了乌兹别克斯坦检察官研修班,代表团团长明格巴耶夫表示收获颇丰,“我们汲取了中国检察机关在各方面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有益做法,这必将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产生积极作用”。
研修结束后,乌兹别克斯坦副总检察长S.B.阿尔蒂科娃专门致函感谢,强调“与中方同事进行的建设性对话卓有成效”。
2025年11月,学院承办了蒙古国检察官研修班,代表团团长孟赫巴雅尔说:“中国检察机关的实践经验和先进做法,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样本。”
交流成果已转化为具体制度创新。乌兹别克斯坦在借鉴中国经验后,对其检察教育培训体系进行了实质性改革。今年再次来访时,叶夫根尼·科连科表示:“此行的新经验将助力我方教育培训的进一步发展。”
合作正迈向机制化与深化。6月24日,学院与越南检察大学在最高检签署了新一轮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延续15年交往传统基础上,注入数字时代合作新内涵。此行中,中方系统展示的融合政治与业务的特色课程体系,生动体现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检察教育培训的全过程。越南检察大学党委书记、校长阮文阔说:“越南正在推进检察系统数字化改革,中国的经验恰逢其时。”
“我们将持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在最高检党组的坚强领导,以及国际合作局统筹指导下,进一步用好现有检察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不断拓宽新的渠道和途径,推动与国外检察培训机构互派教学科研人员和检察官开展访问、讲学、培训活动,组织接待外国司法官来华研修;积极与境外合作机构共同举办国际研讨会、学术沙龙。通过上述方式,积极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深入交流检察业务,分享司法官教育培训经验,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学院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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