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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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杜亚平 刘爱兰 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6年7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文某、邱某系夫妻关系,无业居家期间,二人发现可利用网络以“塔罗牌占卜”为名获利,便自学相关知识,并加入某线上占卜平台。2021年4月,文某通过该平台结识被害人聂某。交往过程中,文某很快了解到聂某正深陷疾病困扰和情感纠葛,遂与邱某共谋,以占卜、举行“仪式”等方式共同对聂某实施诈骗。 此后,文某夫妻二人在明知占卜及举行“仪式”毫无科学依据,无法解决聂某所遇问题的情况下,针对聂某提出的荒诞要求,为其制定了一套收费高昂的“服务”。截至案发时,夫妻二人已累计骗取聂某财物共计274万余元。 新干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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