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2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近期发布实施,加强对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严格监管,对直播卖食品划出“红线”。
据介绍,此前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相关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规定将针对直播营销人员的不同情形分别提出要求,例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选品制度,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和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司光还表示,规定将明确不得通过直播间经营的食品类别,细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明确处罚依据。
记者了解到,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列出了直播电商不得经营的食品类别,其中包括: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盐或者作为食盐销售的盐产品,以及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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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必须扛起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副司长李祥章12月23日在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企业总部是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中枢,必须扛起责任,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只收费、不担责”。
李祥章介绍,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推动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管理更规范、责任更清晰、风险管控更有效。
据介绍,规定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求企业总部应当建立并实施覆盖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机制,明确企业总部在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人员培训、进货查验、经费保障等方面责任义务。对实施统一采购、配送的企业,企业总部应当统一建立食品供货者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统一建立并督促落实出库发货、承运管理、门店收货联单记录制度。
规定还提出,对企业总部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对食品安全状况实施检查评价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