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威不容侵犯,生效判决必须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与裁定,是国家法律实施的重要体现,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5年12月23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本案由碑林法院院长李社武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员额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专门组织二十余名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到庭旁听,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充分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力破解“执行难”、坚定维护司法权威与国家法律尊严的鲜明立场与坚定决心。
2024年5月,被告人朱某与前妻刘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登记于刘某名下的一处房屋归朱某所有。2024年10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就朱某与债权人雷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被告人朱某向雷某偿还借款人民币1499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朱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并许可刘某将约定归其所有的房屋予以变卖,所得售房款全部转入刘某账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碑林法院依法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朱某仍隐匿个人真实财产情况,未如实申报。在朱某的授意下,该笔款项被刘某用于偿还房贷及朱某个人其他债务,故意逃避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截至案发,被告人朱某尚未给付本金为人民币140900元及利息。案发后,被告人朱某已向执行法院履行全部执行义务。
庭审在庄严的国徽下进行。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合议庭依法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面对确凿充分的证据,被告人朱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朱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法庭教育阶段,审判长深刻阐述了生效裁判的强制效力与司法权威的不可侵犯性,明确指出被告人朱某行为的违法本质与社会危害,并严正警示任何企图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被告人朱某当庭深表悔意,诚恳认错。庭审结束后,多名被执行人当场表示将在庭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积极协商履行方案,并及时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全力配合执行工作,争取早日履行完毕,卸下“失信”的包袱。
此次公开审理暨当庭宣判,是碑林法院依法运用刑罚手段打击拒执犯罪、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旨在充分发挥刑事制裁的惩戒、震慑与教育功能,向社会公众传递“守法光荣、失信可耻、违法必究”的清晰信号。下一步,碑林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同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全力维护法律权威与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吴丽彬)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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