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投资者诉讼二审判决:需赔偿802.67万元及诉讼费 合计831.64万元
创始人
2025-12-23 18:46:00

浙江仁智股份(维权)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29,证券简称:仁智股份)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投资者诉讼事项的二审进展。公司在涉及120名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二审败诉,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802.67万元及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28.97万元,两项合计831.64万元。同时,公司已撤回对两名投资者的上诉,相关一审判决已生效。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涉及两部分案件。在针对王丰、杨两名投资者的诉讼中,仁智股份在二审期间提出撤回上诉请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而在张*花等120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中,广东高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仁智股份上诉,维持原判。该系列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4.49万元由公司负担,公司已预缴且不予退还。

据披露,本次诉讼的赔偿及费用合计金额为831.64万元,其中赔偿投资者损失802.67万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28.97万元。公司表示,由于在以前年度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财务报告为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仁智股份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强调,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为准,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

案件类型 涉及投资者人数 二审判决结果 赔偿金额(万元) 诉讼费(万元) 合计金额(万元)
张*花等投资者案 120人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02.67 28.97 831.64
丰、杨 2人 准许撤回上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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