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鸳湖闲谈
N徐志平
康熙南巡途中,写有不少告诫江南各地官员的诗和诏书,今天读来,还是很有教育和启发。
第一次南巡时,御驾经过扬州时,民间张灯结彩迎驾,街道人口盈塞,康熙下诏,“虽出其恭敬爱戴之诚,恐致稍损物力,甚为惜之”,因此要求沿途经过各郡县“悉为停止”。又要求各地做好观瞻百姓的安全工作,沿运河经过之地,“高岸水次,或有倾跌之虞”,故“勿得紊乱追趋,致有诸患”。
康熙又下谕旨,严禁官员借南巡之名搜刮百姓,搞建碑亭歌功颂德之类事。并明确告知,一路所“供御之需皆出储备,其沿途日用,令该衙门照各地方时价采办,一无所累于民”“不纤毫取办闾阎”。对于官吏“借名科派,致扰闾阎者”,对于“地方大小文武官员与扈从官员借称亲旧,私相馈遗与受之人”,对于“扈从大小官员、随从人员等有横行生事者”——“一并军法从事”。
南巡途中,康熙还要求沿途各地官员、百姓“各安生业,皆如常时”,市场照常开业,所经过之沿河两岸皆为农田,“勿令践踏”。当然,诏书也严禁“怀挟私怨,受人指使,擅于驻跸处”告状诉冤。地方官员须“严革杂派”,胥吏“不能作奸”,良民才能“得以安业”。
康熙南巡回京之时,已是春耕之际,为此,他再三关照沿途地方官员晓谕百姓,不要迎送观瞻,恐误农事,声称回程时“舟行乘夜迎凉,亦未可定”,所以“民虽远来,无由亲见”,希望地方官员务必重视,“无负朕重农爱民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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