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5-49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30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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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戴旻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从容女士因公务未列席本次会议,董事朱峰先生、郭伟华先生,独立董事崔东树先生、祝继高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2、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之亮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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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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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1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为、申一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5-50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有一名董事书面授权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董事从容女士因公务,委托董事贾屹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4人,视频出席董事4人,董事朱峰先生、郭伟华先生,独立董事崔东树先生、祝继高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旻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公司决策事项及权限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决策事项及权限表》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