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5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提示:
本次会议交流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市场发展战略、市场预测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各类问题,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基本情况
1、活动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4:00-17:00。
2、活动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衢化宾馆。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韩金铭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王笑明先生。
4、来访投资者:开源证券、国海证券、盛远德诚、紫阁投资、泽添基金、方正证券、宝盈基金、开思基金、国联民生、永安国富、国信证券、天弘基金、煜德投资、汇正财经、西部证券、晓扬投资、淡水泉投资、保税区泰利丰、国金证券、金仕达投资、东方红资产管理、山西证券、星石投资、中财招商、天风证券、杭州附加值投资、远舟资本、思晔投资、富达基金、中金公司、凯思博投资、上汽金控、旭松投资、伟星资本、申万宏源、西部利得基金、君茂资本、国泰海通等机构代表和个人投资者共计90人(排名不分先后)。
二、活动主要交流情况
公司总经理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坦诚交流。纪要如下:
(一)关于征集的共性问题的回复
1、空调行业“铝代铜”对公司制冷剂供需结构带来的影响。
空调行业“以铝节铜”是未来发展趋势之一。一是国家政策支持;二是近期19家主要空调企业积极推进“以铝节铜”技术;三是结合我国铝资源和成本情况,铝材相较于铜材具有明显的优势。
空调行业“以铝节铜”方案的实施,对制冷剂市场具有积极影响。尽管铝材在成本上具有明显优势,但其在导热性能、加工、耐候性等方面与铜材存在一定差距,在“以铝节铜”方案初期,不排除第三代制冷剂加注量、维修量带来制冷剂需求增长。
2、关于2026年配额政策将配额调整比例从10%调增至30%,对公司制冷剂影响。
调整比例的扩大,相应扩大了行业企业根据全球市场供需变化灵活经营权利。
市场投资者较为关注空调市场,对空调市场研究较为深入。根据生态环境部公示数据,2026年配额总量为79.78万吨,其中外贸配额约为50%,该部份配额只能出口,不能在国内销售,剩下50%的内用生产配额中作为最终产品出口的约占30%,即中国国内市场消费需求占全部配额的35%,其余65%的配额需要靠全球市场需求拉动。
从公司历史数据看,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制冷剂销售数量同比下降,但行业整体的制冷剂销量大于产量,尤其是2024年存在大量的社会库存和市场大幅波动,且行业对制冷剂市场趋势认识不一,进行内部贸易等因素导致了上述现象。同时,由于政策限制年内未完成出口的外贸配额将会算在内用配额,可能使内用配额使用超标违规导致配额被取消。随着市场认识的逐步统一和社会库存减少,未来的外贸数据和销售数据都会趋近市场实际需求。
2026年,公司预计R32供需将维持紧平衡,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1至10月,房间空调调节器累计产量为2.3亿台,同比增长3%,同时根据空调企业排产计划2026年1月内销排产在2025年高基数基础上同比增长30%,预计2026年空调市场也将保持稳定增长;R134a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供需平衡将会更加紧张,根据工业和信息部数据,2025年1至11月,汽车总销量3112.7万台,同比增长11.4%,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478万台,同比增长31.2%。新能源汽车由于电池温控、制热方式变化、空间增大等,每台新能源汽车制冷剂充装量普遍为燃油车的2-4倍,且新能源汽车消费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大型SUV为主等影响,预计R134a需求将会增加。R125由于内用配额比例较小和社会库存减少,预计供需也将较为紧张。同时,制冷剂行业内部份企业配额品种不齐全、部份配额数量较少,当高GWP(全球增温潜势)值制冷剂产品价格上涨时或者为维护客户和渠道需要,可能会调增高GWP值制冷剂产量。所以,公司认为配额调整比例由10%调增至30%,市场更要关注的是高GWP值制冷剂的平衡,而不是R32的平衡。从2026年配额的申报数据也可以看出,各生产企业对于2026年的配额调整相对审慎。
公司将根据全球不同品种的市场需求变化顺势而为、全面统筹、主动作为,努力维护健康供应秩序,把握市场机遇,创造价值回报社会和股东!
3、近期R22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对第三代制冷剂价格的影响
近期,R22产品价格出现剧烈变动,对第三代制冷剂市场有积极影响。一是市场波动,加快了第三代制冷剂社会库存去库节奏;二是提升行业和市场认识;三是,海外客户由于备货、办证、运输等原因,导致库存时间较长,不希望价格下跌带来损失,对于产品价格上涨接受度提升。
4、关于第三代制冷剂价格上限问题
第三代制冷剂与第四代制冷剂由于结构的不同,导致性能不同、应用不同,第四代制冷剂任一品种无法单独平替第三代制冷剂。第四代制冷剂R1234yf较为环保,GWP值为4,但目前行业内第四代制冷剂单工质产品不能直接应用在空调、新能源汽车中,需与第三代制冷剂混配使用,燃油车由于制热机制与新能源汽车不同,可以单独使用第四代制冷剂单工质,但制冷效果较差。同时,随着第四代制冷剂专利放开,产能将逐步扩大,但第三代制冷剂随着配额的削减,其稀缺性将进一步提升,所以未来第四代制冷剂的定价权在第三代制冷剂,第三代制冷剂产品最高价格也不会是第四代制冷剂的成本。
目前,只有已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第三代制冷剂生产装置可以新建、扩建,公司目前在建、拟建第三代制冷剂产能7万吨(山东3万吨、本埠4万吨),主要是为应对当下旺季交付,减缓生产压力,同时为未来发展留出空间。
第三代制冷剂行业的定价权已经从欧美发达国家转向中国。随着发达国家配额削减、第二批发展中国家配额锁定,国内制冷剂配额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叠加国内产业链、人才等优势和第四代制冷剂深度绑定第三代制冷剂,未来第四代制冷剂的定价权也将在中国。所以,公司目前更注重全球市场的维护,而不是单独做好国内市场,
5、关于第三代制冷剂市场格局问题
目前,制冷剂下游的空调、汽车行业呈现“多强”竞争格局,还未分化,无绝对领先龙头地位,且这些企业生存能力较强,预计这种“多强”格局将会维持较长期限,同时由于国内产业链、服务等配套优势,国内空调、汽车行业在全球具有绝对领先优势,将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份额,这种下游需求端客户结构对行业具有积极影响,同时,制冷剂行业集中高,头部企业占据绝对领先的配额,行业内部认识逐步统一。
6、关于第二批发展中国家的配额核定
2026年是第二批发展中国家配额基线期最后一年,可能会出现为争取进口配额,采购高GWP值第三代制冷剂,这部份市场是预期外的需求,具体数据暂难预估。
第二批发展中国家制冷剂供应量较小,即使其现在大幅扩产,但也难以在基线期(2024年至2026年)内形成有效配额。目前公司阿联酋工厂公司按配额最大化原则,积极组织生产经营。
7、关于液冷问题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液冷的企业之一,具备丰富的技术积累优势和产业配套优势,涉及液冷方向有氢氟醚、全氟聚醚、制冷剂等,但考虑液冷技术目前仍有多个技术路线及多种冷却液选择,未来主流路线或主流品种仍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将密切跟踪液冷技术发展,积极做好产品储备及现有产品市场拓展,视未来需求,扩大产能或加大专用产品市场拓展。
8、公司其他业务情况
目前来看,基础化工行业处于周期底部。自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对整治“内卷式”竞争作出重点部署、工信部《石化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出台,将推动行业调结构、优供给、淘汰落后产能,支撑其有力度的向上恢复向好。PVDF价格改善对公司有积极效果,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仍然突出,还需要更多“反内卷”措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公司为全球PVDC龙头企业,自2017年行业反倾销后,国内产品市场价格和供需关系长期保持稳定,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医药包装的客户群和其他应用。
(二)其他问题
1、美国第三代制冷剂市场情况?
【回复】由于美国对我国第三代制冷剂实行高额的“反倾销反补贴税”(R454b中的R32除外),我国第三代制冷剂出口进入美国不多,公司的美国参股公司利用政策窗口期,出口美国一部份第三代制冷剂并获得一定配额。
从美国EPA提议修改《2020年美国创新与制造法案》,延期在空调、制冷等行业使用低GWP值制冷剂来看,美国市场制冷剂存在一定缺口,同时由于其未来将进一步削减配额,美国国内的制冷剂供需关系将会非常紧张,尤其是R32和R134a的维修市场。
2、汽车行业自2029年7月1日起,禁止新申请公告的M1类车辆空调系统使用GWP值大于150的制冷剂,是否会对R134a造成不利影响?
【回复】M1新车型是指全新车型,不是现有车型的更新。从汽车市场发展来看,预计至2029年新能源汽车的热门车型已经基本确定,且汽车行业会提前做好M1新车型的申报,届时新申请公告的M1新车型将会较少。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和2029年R134a配额将削减10%,预计R134a将会进一步紧缺。
3、请问明年R22在非法生产减少,配额削减的情况下,其价格会上涨吗?
【回复】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和行业打击R22非法生产持续加重,不仅建立了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HFCs专项基金,并且推动HFCs非法生产入刑,现市场行情好转,但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
4、请问公司关于2026年的外贸增量?
【回复】公司2025年R125出口量与2024年大致相同,但产品均价实现翻倍。由于2026年是第二批发展中国家配额基线期的最后一年,这些国家不排除存在为争抢进口配额,加大进口量的可能性。公司将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障产业链平衡,争取更大效益。
5、请问未来第三代制冷剂配额政策中配额调整比例还会扩大吗?
【回复】目前制冷剂市场供需关系总体平衡,结合今年已作30%配额调整比例,在未出现供应链断链等特别严重情况下,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稳定性,预计未来政策调整比例不会发生太大变化,具体以生态环境部公告相关文件为准。
6、如果家电国补政策取消,对制冷剂需求的影响大吗?
【回复】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促进消费精神,预计家电国补政策仍将持续且四川省已经发布相关国补政策。虽然家电国补对空调消费有积极影响,但空调消费并不完全依赖短期补贴,更多的仍是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空调成为生活必需。
7、公司近年来一直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请问有什么成果?
【回复】公司以技术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力度,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8.55亿元,预计全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亿元。主要围绕高端氟材料的研发,取得了多原料路线第四代制冷剂工艺、混配制冷剂R495a(车用替代R134a)、全氟聚醚油和树脂等系列成果,同时在收购山东飞源后围绕三氟系列产品拓展研发应用,未来仍将保持较高的研发强度和力度,构筑公司护城河。
8、请问公司甘肃基地建设情况?
【回复】公司甘肃巨化项目目前积极推进中,力争2026年6月建成,2026年年底完成试车投产。
9、请问公司未来的分红规划?
【回复】公司自上市以来,注重投资者现金回报。已累计派发现金分红62.89亿元(含回购金额),占累计归母净利润40.13%。根据投资者诉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实施现金分红4.86元。
未来,公司将坚持“创造价值,回报社会”宗旨努力创造更大价值,并兼顾公司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现金分红需求,不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
10、请问公司市值管理的目标
【回复】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制定了《市值管理规定》和《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着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同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传递公司价值,在公司业绩不断改善的预期和现实下,公司市值实现连续七年上涨,也表明了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积极认可。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5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晋巨公司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授权,2025年11月为晋巨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3995.43万元,担保期限36个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晋巨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 73,250 万元,其中: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晋能集团”)占 16.72%、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占 18.43%、本公司占 64.85%。股东约定的权益比例分别为:晋能集团占 15.48%、巨化集团占 17.62%、本公司占 66.90%。
按照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担保由本公司和巨化集团提供担保,本公司占担保总额的 82.38%;巨化集团占担保总额的 17.62%。
2、宁化公司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授权,2025年11月公司为宁化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07.89万元,担保期限6个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批准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晋巨公司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2,380万元(担保期限8-12年),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2025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晋巨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1,075.6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一年);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2025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化工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担保金额:3,995.43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36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二)被担保人: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担保金额:100万美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 6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上述被担保人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的贷款融资提供上述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经董事会有效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等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贷款银行、贷款种类的调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063.65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24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9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