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12-23 01:53:14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毛海龙、于凌霄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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