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句古训不仅蕴含着社会运行的朴素道理,也与现代法治精神中“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高度契合。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停车场内围墙倒塌砸车索赔案,便生动诠释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经营者须恪守安全底线、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才能构筑文明、和谐、诚信、法治的营商环境。
张先生将爱车停放在由陕西某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内,每月支付300元费用。一日夜晚,停车场内一堵围墙突然倒塌,砸在张先生的车上,导致车辆严重损坏,维修费用六千余元。事故发生后,张先生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顺利获赔。随后,保险公司依法行使“代位求偿权”,将该停车场的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保险公司认为,停车场收取费用,就应对场地内的基本安全负责,围墙倒塌显属管理失职。而被告停车场管理公司则辩称,其收取的是“场地租赁费”而非“保管费”,且车主停车位置靠近围墙,属于“违规停放”,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公司已张贴“禁停提示”,尽到了提醒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停车场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停车场经营者,对其经营场所及附属设施(包括围墙)负有法定的管理、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义务。围墙倒塌直接造成车主财产损失,证明其未能充分履行安全保障责任。对于停车场管理公司“已尽提醒义务”的抗辩,法院调查后发现,其声称的警示标识无法证明在事故前已设立,现场勘查也未见踪影,故该主张不予采信。法院认定,停车场管理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于保险公司已向车主赔付,依法取得追偿权。因此,法院判决停车场管理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六千余元。
本案虽是一起财产损害索赔纠纷,但其判决结果清晰地传递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首先,彰显了法治与公正。法律明确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必须保障其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判决让未能尽责的管理者承担了法律责任,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财产权,彰显了法律面前责任分明的公平正义。
其次,倡导了诚信与责任。诚信经营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停车场作为有偿服务机构,不能“只收钱、不担责”,将自身应尽的安全管理核心义务,简单地试图通过一纸“免责提示”或“格式条款”转嫁给消费者。判决督促市场主体必须诚实、全面地履行自身义务,筑牢安全底线。
最后,促进了和谐的消费关系。通过明晰权责、定分止争,判决引导经营者将安全投入和管理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从而构建更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这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所追求的目标。
“各司其职”是传统智慧,“权责一致”是现代法治精神。本案的判决,正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它明确传达:安全,是经营者不可推卸的责任;诚信,是市场运行最坚固的基石。
编辑:贾珮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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