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055,证券简称:迎丰股份)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因信息披露滞后问题两次收到监管措施,目前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据公告披露,公司此次披露相关情况主要系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的必要信息披露。公告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两次监管措施具体情况
公司近五年内共收到两次监管措施,均与2021年政府补助信息披露滞后相关,具体如下:
| 时间 | 监管机构 | 措施类型 | 主要原因 | 涉及责任人 | 处理结果 |
|---|---|---|---|---|---|
| 2021年8月11日 |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 出具警示函 | 2021年3月收到2121.21万元政府补助(占最近一期净利润26.3%)未及时披露,直至2021年6月才补充公告 | 公司、董事长傅双利、时任董秘王调仙 | 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 2021年9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监管警示 | 对上述政府补助事项信息披露滞后问题进行再次认定 | 公司、董事长傅双利、时任董秘王调仙 | 予以监管警示 |
公司整改措施
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已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优化信息披露流程,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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