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科”)发布股东拟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刘剑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劲锋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7.49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减持主体及计划详情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主体为公司董事刘剑与高级管理人员陈劲锋,二者均为公司北交所上市前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剑持有公司股份49.99万股,占总股本1.00%;陈劲锋持有60.00万股,占总股本1.20%。
根据减持计划,两位股东拟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刘剑 | 不高于124,975 | 0.25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 陈劲锋 | 不高于150,000 | 0.30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减持合规性及风险提示
公告指出,刘剑、陈劲锋在公司上市前已作出承诺,其在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经除权除息调整),且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本次减持计划中,两人拟减持数量均未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刘剑本次减持比例为25%,陈劲锋为25%),减持价格亦符合承诺要求,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鑫汇科强调,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未来12个月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负面事项或风险。不过,由于减持计划实施受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影响,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出现计划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情况。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需理性看待股东减持行为,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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