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实验小学教师 尚海红
妇女儿童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希望检察机关从制度创新、协同治理、关爱帮扶等方面深化完善工作体系,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就妇女儿童保护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体系,持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近年来,我注意到,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在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犯罪、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进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然而,我在走访调研中发现,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如网络暴力、职场性别歧视、隐性校园欺凌等新型问题日益凸显,传统侵害手段与新型技术风险交织,对司法保护的精准性、时效性和系统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推动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我建议检察机关可以从制度创新、协同治理、关爱帮扶等方面深化完善工作体系。
第一,深化制度落实与刚性保障,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屏障。结合社会发展新情况,检察机关要积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细化工作,明确网络暴力、职场性别歧视、校园欺凌等新兴侵害行为在法律层面的精准界定与惩处标准,增强法律实操性。深化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制度,针对校园安全管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监管、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等问题,明确提起检察公益诉讼的条件和标准、规范诉讼程序等,依法惩治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
第二,优化部门协作与数字赋能,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闭环。推动构建多部门联动防治格局,针对校园欺凌、家庭暴力、性侵害等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加强与教育、妇联等部门的协作,建立校园欺凌举报热线、干预机制,开辟快速立案、审理通道,做好被侵害妇女儿童心理疏导、临时庇护以及后续安置等工作,形成从风险预防、早期发现、严厉打击到综合救助的完整工作闭环。检察机关支持并参与完善困境妇女儿童动态监测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贫困、残疾、留守、流动以及遭受侵害的妇女儿童进行精准识别与风险评估,实施“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提升保护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第三,强化法治教育与社会支持,营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良好生态。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主题,开展定制化法治宣传,分群体、分阶段对口普及法律常识。完善一站式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建设,全方位引入律师、社工等社会力量,强化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就业指导、生活救助等一站式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帮助。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组织培育,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加大办公场所、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支持力度,开展家暴被害妇女庇护所项目、困境儿童长期帮扶计划等特色维权服务项目,提高社会服务保障水平。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任重道远。希望检察机关能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安居乐业营造更加安全、更有尊严、更显公平的法治环境。
(整理:本报记者史隽 通讯员毛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