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璐)住宅物业服务将迎来一把统一的“标尺”。昨天,市住建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部、市经信局印发《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试行,首次评价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开展。评价结果不仅向社会公开,更将成为业主选聘物业、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评价范围拟覆盖全市近3000家住宅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办法》,评价将依托全市统一的物业服务系统平台进行,每半年为一个完整的评价周期,周期结束后分数重置。企业成绩按记分排名,并依固定比例划为A、B、C、D四级:排名前10%(含)为A级,10%至50%(含)为B级,50%至90%(含)为C级,后10%为D级。这种“比例划线”的方式,有利于建立持续的动态竞争机制。
《办法》采用综合加权计分。一个企业若管理多个住宅项目,其最终得分将是所有项目综合得分的加权平均。考评指标涵盖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评分、接管项目、获得荣誉、物业收费、党建融合、“接诉即办”、行政处罚、参与社区治理情况等多个维度。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开,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