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刘钊颖)“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做了进一步补充完善。”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法律案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在记者会上表示,生态环境法典三审稿对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建议的相关内容已作了修改完善。
黄海华表示,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草案、生态保护编草案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至此,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已经全部完成了二审。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
据介绍,草案三审稿修改内容还包括:在总则编,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制度,增加信用修复的内容等。在污染防治编,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等。在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进一步补充相关法律责任,体现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严密性;完善有关处罚措施,进一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草案体例结构和衔接性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