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19日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批准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青岛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青岛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青岛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预算草案;批准青岛市202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陈海芹